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
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中专生,我读的专业是公司与学校合作的德国双元制教学。该公司在校外开了家培训中心,我们3年大部分是在这培训中心学习技能。第三年是去该公司习,毕业后就要去该公司上班。 但在我刚读这专业前,在这公司面试后成功后,该公司要我们要签一份3年在培训中心培训的合同注,是在16岁签的,由于我们没成年,公司要求我们与家长一起签要求我们毕业后须要和公司签5年的工作合同,不签或在工作中辞职或因个人原因别开除时要赔该公司5万+百分之10违约金注,5万是公司说这3年培训我们花的费用,我们只须交学校的费用。我现在想读书或做别的想离开,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合法?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1-04-状态:未解决]
赵金斗律师的解答:
民法通则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是已经有劳动收入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在没有劳动收入时,该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你的家长到场,不违反法律规定。但该公司强制签约和限制你的辞职权,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