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求开发商退房么?
您好!我在当地购置了一套房,为东首201室,购房时家人看中楼层不高,东首阳光好,老人住着方便。由于无模型和沙盘,曾问过开发商前面附房建筑会不会遮住阳光,对方称附房平台的上沿围墙可能会过201的窗户底边沿一些,但不影响采光,而且此房是留给国土局某位领导的给老人住的,后老人嫌大才留下的。订合同前,开发公司一位会计托一熟人和我们联系,说请我们把此房以五千元让给他,并说前面一幢楼的201也是留给本公司一位职员的。后9月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首付全付清,并办好了贷款手续。今日突然得知附房一楼2.5米,二楼2.9米,且南北向距201室的阳台仅2.5米,距其他房间也仅4.5米不到,东西向和201室同宽,若建成后则201室阳光和视线则极不适合居住。辛辛苦苦六十多万买套不适合人居的房子,家人快崩溃了,我们该怎么办?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1-04-状态:未解决]
赵金斗律师的解答:
如果开发商在与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虚假承诺,或签订后变更规划而又没有告知并征得您同意,则开发商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开发商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