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6-12 20:53:22 文章分类:网络文摘
“不少地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补偿不足或者不补偿、少补偿,拖欠、挪用、截留征地补偿和安置费等问题,损害了被征地农民利益,引发大量纠纷。”郑风田说。
因征地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不断发生,郑风田认为,核心症结在利益分配—低价把农民的地拿走,高价卖出,给农民的太少。
“国家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可在有些地方实际上变成了村干部‘所有’,一部分征地款被村干部贪污、挪用,农民得到利益的分配自然就减少了。”郑风田说。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民商经济法教研室主任刘锐同样表示,征地过程中发生比较激烈的矛盾和冲突的确常见,总体的补偿过低与普遍补偿不公,是征收拆迁矛盾的主要原因。
“症结就在于没有处理好政府、开发商和被征收人对于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关系,约束政府征收权力的刚性法律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刘锐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