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09 22:32:51 文章分类:在线公告
案由:恢复原状纠纷
对方当事人:洪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泽县房屋征收安置中心、镇江市洪运拆迁有限公司
代理律师:王炳峰、蔡晓仪
地点: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县人民法院第六法庭
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9:00
王炳峰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专业从事行政诉讼和征地拆迁维权代理。电话:1352212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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