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2-18 20:21:32 文章分类:在线公告
案由: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土地出让及行政复议
对方当事人:洪泽县人民政府、淮安市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王炳峰、蔡晓仪
地点: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号法庭
时间:2016年2月23日上午9:10
王炳峰律师,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律师,专业从事行政诉讼和征地拆迁维权代理。电话:13522129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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