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9日工伤赔偿纠纷

我是一名包工头,承包钢结构厂房,厂房离高压电线只有1米高(老板的厂房是违规建筑),2010年3月19日,工人作业时不小心触电,已送往医院救冶,请问我要负多少责任?老板有责任吗?有的话他要负多少责任呢?现我所能借到的款源都已借过,而老板一直都没有一个表态。现我要怎么做? 由衷感谢您的回复!!!

致敬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03-22-状态:未解决]
陈裕目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的描述,本事故属于雇佣关系引起的,应当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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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福建知圆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厦门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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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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