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7-27 16:03:33 文章分类:城市更新
(1)抵押房屋拆迁采用货币补偿方式操作
抵押房屋拆迁若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应当首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或先偿还债务,使抵押房屋的抵押权消灭,被拆迁人方可向拆迁人领取补偿款。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不能就重新设定抵押或先偿还债务达成一致,拆迁人可以将补偿款交公证机关或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存或代保管。
(2)抵押房屋拆迁采用产权调换方式操作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将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而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经登记后生效。此前,开发商不得与业主订立拆迁补偿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在拆迁期限内达不成新的抵押协议的,该房屋视为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拆迁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做勘察记录,并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