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工资的劳动仲裁问题

您好,我于2010年八月入职一家新公司,并且签了合同及薪酬确认函,合同上表明试用期是一个月,并且承诺四险一金,可是从发工资开始每个月都没有按着薪酬确认函上面签订的工资发,只是工资的三分之一不到,公司的解释就是公司没有钱,到11月我辞职了,并且签了离职单 ,可是到现在还是没有把我应得的工资给我发。我打电话的时候公司总是说运营不好没有钱,而且四险一金都没有给我上。我想请问一下:
  1、我可以申请仲裁么?都应该准备什么资料?(我有合同和公司的一些资料)、什么流程?我还有公司的执照电子版
  2、我的保险能给我补上么?我能得到什么赔偿呢?是只把欠的钱给我 还是能双倍返还或者有一些补偿金?
  3、我们公司员工都是这样、好多人都想申请仲裁、请问多少人可以在解决速度上有帮助呢?
  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PS:另外 有一件事我可能做错了,在离职单上的离职原因我没有写是因为拖欠工资,我以为离职后好好和公司商量可以把欠我的钱补上,不想撕破脸,大不了不要保险,我就写得是因为家庭事业的原因,请问这个对我的申诉有没有太大的影响,我应该如何做才能获得补偿。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1-22-状态:未解决]
王亚东律师的解答:

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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