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签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1995年我离婚了,孩子归我监护,房子是单位的公房,我和儿子居住。1996年房改政策我以个人名义买了房子,用了丈夫的工龄,房子是73%的产权,剩余的27%归单位。2008年我以个人名义与别人签了私下协议,将房子卖掉(未过户),今年单位让将剩余的27%产权买回,房管局说我的房子因为用过前夫的工龄,所以与前夫有关,手续很不好办理,请咨询律师,我们私下签的卖房协议,没有前夫的同意,受法律保护吗?房子能不能退款收回呢?
补充提问:
我现在主要想明白,这个私下签订的协议受不受法律保护?我看了关于半产权房的转让协议有的律师说受法律保护,有的律师说不受法律保护。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0-11-23-状态:未解决]
王亚东律师的解答:

应该征得你丈夫的同意。

我咨询王亚东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吉首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亚东律师 > 王亚东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