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给对方的小孩过了十八岁是否有重新选择跟父或母生活?

离婚判给对方的小孩过了十八岁是否有重新选择跟父或母生活的自由?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11-27-状态:未解决]
王亚东律师的解答:

18周岁了,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他可以选择跟随父或母任何一方生活,父或母也可以选择是否跟随他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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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湖南湘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湖南 吉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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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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