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还贷,
律师您好,我老公有外遇,有一些在一起住的证据,可能不够充分。我只能在房子多考虑了,我婚前一套房婚前取得房产证,婚后部分还贷,我看好多律师说要平分增值部分?还说北京90%的法院都这么判,我好担心,儿子才1岁半,我要为了儿子争取最大利益。还有一套婚后集资房,可是没房产证,怎么办呀,如果判他使用,我的利益是什么?
补充提问:
可是房子是自然升值,而且不能算是投资吧,谁能知道是涨还是降呢?房子对我来说还是那套房,价格只是相对的,一天没卖,一天就谈不上获益,这个和婚姻法中的好像有些违背吧?不太理解。我认为分割增值很不合理。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12-状态:未解决]
曹春雷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的贷款部分平分。婚后的集资房,因没有产权证,法院可能不分割。待产权确定后,再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