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停车费的问题
我朋友于2013年6月出交通事故,车被扣,期间多次要求提车可是交警以对方不同意等理由不肯放车,这起事故终于在2015年8月全部结案,交警开了放车证明,可是停车场以每天30元的费用收取停车费2万多元,前一段听广播不是说事故车停车不是不收费吗?刚赔了对方好几万哪有钱交停车费???我们该怎么办??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5-08-05-状态:未解决]
赵红文律师的解答:
处理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拖车应是公务性行政服务的一种,由此造成的行政性成本开支应由财政拨付支出,不能由车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