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纠纷





我们总共四个股东,一个大股东兼法人,另外三方股份相同。合同是2010年8月23日签订,合作日期是从9月1日开始。四个人中两个是她们原来就从事一个培训项目,而我们两个也是做其他不同的培训项目,所以才资源整合,我们加入她们,注入资金,购买股份,实行股份合作。现在出现的问题是:她们在9月1日前就早已将大部分学生一年的、半年的、几个月的等不同时间的学费收掉了,放入了她们自己的腰包,而不进账。这意味着什么?!
期望有哪位朋友能帮上我们!最好是专业些的法律人士能给我们这点迷津。如果需要打官司应该怎么操作!
联系方式:13685713415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0-11-27-状态:未解决]
魏新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所述应当属于职务侵占罪,最好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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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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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公司清算 刑事辩护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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