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离婚的财产分割

我姥爷快90的人了,姥爷打算把房子,过的我的名下,我就是想问问,现在要是过的我名下,那这房子现在是属于我们共同的财产吗? 如果我们要是离婚了,是不是也有他的一半?还是我自己的?如果是我们共同的,我要是想独自要这房子这么办?请求专家,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03-29-状态:未解决]
李春和律师的解答:

魏律师回答是正确的。可以由你和你姥爷签订赠与协议,明确约定归你个人所有。在过户登记时登记所有权人是你自己。(没有共有人)。(该协议内容可以告知你爱人).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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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世纪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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