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问题
老公公有一套70平方米的房,位于市区内,去世前承诺把房给次子,次子和儿媳妇都在市里上班,农村的一套有两套房,其中一套二层楼给大儿子,可是老公公两年前去世,大儿子也去世,今年小儿子想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老婆婆现在是小儿子赡养,老婆婆也想尽快把市区内的房过户给小儿子,可是房产部门说不行,这样有什么好办法,能帮助小儿子继承市区内的这套房,谢谢解答!
补充提问:
房产证的名字是老父亲的.房屋是享有完全所有权,是可以买卖的,继承是不想让大儿媳妇参与,因为她根本不赡养老人.第二房产部门说只有一位老人立遗嘱,公证是不行的,必须是两老都兼在世才有法律效力.
谢谢两位律师的解答.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1-05-10-状态:未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老人承诺给儿子的房屋是什么性质的,如果是享有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则可以通过继承或遗嘱的方式过户到小儿子名下。至于房管部门不予办理过户,也要清楚原因是什么,才能够实现房屋权属转移的目的。
建议与律师直接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