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还了一半,欠条被拿走了。只有证人.起诉能胜诉吗?
我舅舅的一个朋友蒋某和我舅舅以农村贷款为由,向我父亲借款。由于我父亲当时手里没那么多钱。我父亲出面向我父亲的好友借了36000元(以我们家房子做抵押)。后将此款于1月27日借给蒋某(当时打了欠条:被借钱方是我父亲的朋友,借钱方是蒋某。并且已经写明要送给哪位领导)我父亲和我舅舅则是中间担保人。借款是以10天为期限。结果到了时间不还。3月27号我舅舅说蒋某来还钱(在此之间一直追要此款)。并让我父亲朋友拿出欠条由我舅舅出面去对方约定的地点进行还款事宜(我舅舅说怕双方到一起在打起来),因为这个借款的事情是我舅舅造成的,我们就没防备他。就把欠条给了他,结果我舅舅只拿回来了19500元,我们问他剩下16500怎么回事,后来问清楚原来我舅舅就欠蒋某20000元。蒋某说我舅舅不还给他20000元他就不还给我父亲朋友剩下的那个16500。现在这个事在起诉他告他还钱能行了吗?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05-30-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