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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事故责任,交警是否可以放车
2011年5月30日出交通事故,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交警到场时已无现场。2011年5月31日交警未告知双方责任,未制作相关笔录,就将机动车放行。
问交警是否可以放行机动车?
谢谢。
咨询者:
fa236923
上海
[
咨询时间:2011-06-02
-
状态:未解决
]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交警部门应该先征求受害人意见并询问是否对该车辆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表示不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才可以放车
您可以对此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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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琮玮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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