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劳动工资问题
我2011年2月21到4月20日在一个服装工厂上班,半月休息一天,周一到周陆加班4小时,周日8小时,工厂只是支付基本工资1100元。加生活补贴一天5元,加班工资没有支付,现在我要求对方付加班工资,对方说是综合工时制,每月工作超过21。75天,才有加班工资!我2月上班8天,3月上班27天,4月上班20天,以上不含晚上加班数量。并且对方希望我拿出加班证据来,我估计平时加班100小时以上,周陆周日加班100小时以上。我能够要求对方按照标准工时计算加班工资吗?能够要求经济补偿吗?因为他们每天上班12小时,每周上班80小时!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6-04-状态:已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可以
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