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投资款

朋友开的公司,口头说好我出资20万转让40%的股份给我,因前一段时间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急需用钱,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在没有办任何手续(没有书面协议,也没办工商变更手续)的情况下,我已将20万存入了公司账户(由我的名义以投资款的形式存的)。但一段时间过去了,朋友根本没有要去补办手续的意思一直拖着,所以我想终止我们的合作把钱要回,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会不会碰到什么麻烦?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6-05-状态:未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补办手续或退款
如果理由正当、证据充分,法院会支持
但收集证据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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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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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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