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对员工劝退

您好,我是一家外资连锁企业的员工,在公司负责店铺开发工作。于2009年8月入职,与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前几天,我的上级找我谈话,建议我主动离职,公司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如果我不主动配合,他们说将强行采取措施,会对我很不利。
我想请教律师:1、他们的行为合法吗?2、如果我提出离职,他们能给我多少补偿,按什么标准计算。3、如果我不提出离职,他们是否有权利辞退我或者开除我?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9-07-状态:未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1.属于单位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该行为不合法。
2.无权辞退,亦无权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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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琮玮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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