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谢谢解答

我家于2001年把老房拆了建新房,当时我爷爷已经同意,表明有其两间居住即可。而到现在他患癌症晚期,由于我姑的挑拨,他和我姑将我爸爸告上法庭,要求分我家新盖的房屋。我爷爷分两间,我姑分一间。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上早已是我爸爸的名字,现在法官已经表明这房应该分给我爷爷。但我们特别的不明白,我爸妈辛辛苦苦建的房,为什么要分给我爷爷,当时建房时他即没出钱也没出力。为什么就能得两间房呢?即便是拆了我爷爷的老房盖的新房,可当时为什么不反对,现在才来要房屋的所有权?请帮帮忙。
补充提问:
其他的情节,就是我姑找出了75年我爷爷盖房的批示,而这个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96才有的,当时就是写成了我爸爸的名字。旧房我们诚认是我爷爷建的。当时拆他的旧房时,我爷爷已经同意了。表明有他住的就成。可现在他想要这两间房。然后写遗嘱给我姑。这新房是我爸爸全部出资翻盖。再有就是当时开庭的时候,我们把当时那个中间人找来了,让他给做个证明,说这新房有我爷爷住的没有他的所有权。可对方律师说,既然是这样证明现在新房就有我爷爷的所有权,再有我们拆了他的旧房,他旧房的权利转移到新房上来了。尽管他这么说我觉得也不能判给他房屋呀。再有当时我们找的中间人给说拆旧建新房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爷爷同意,等他去世后没有其他的麻烦。(可惜就是当时没有立个字据)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12-06-状态:已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如果宅基地是你爷爷的,原来的老房子也是你爷爷的,那么在拆除旧房建新房时,需要征得其同意。 新建房屋如果是你爸爸全部出资,则该房的所有权归你爸爸。如果法官说应该有你爷爷的份额,则可能还存在其他你未能详细陈述的情节。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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