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强拆
老人的住处属于动迁范围,因不服此次动迁流程及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已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共计4000来户,尚有200来户未签协议),法院也已受理,至今没有开庭审理。未签协议期间私有房屋遭遇强拆,当地公安派出所是否应予立案并调查,老人的要求已被拒绝,并被告知:按治安案件处理,这是否有拿百姓的受法律保护的私有财产当儿戏的嫌疑。我该怎么办???还要坚持吗?是否应放弃立案的想法?
咨询者: 辽宁 [咨询时间:2012-01-01-状态:未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强拆迁属于行政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立案范围。
对于自己财产遭受的损失可以通过民事或行政诉讼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北京专业拆迁维权律师团,咨询电话:1867132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