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

丈夫二年前去世,现在我要求分割房产,我向公公婆婆提出的房产有:我们夫妻共同盖的房子和三分宅基地(宅基地的产权证是我公公的名字),但是他们不肯签协议,如果我提出诉讼的话,我能胜诉吗?
补充提问:
我还有一个女儿,我认为公公的宅基地中有三分地是我丈夫的,因此,我觉得女儿可以继承她父亲的这三分地。请律师指教,不知我说得是否正确?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8-21-状态:未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房子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你有权利要求分割。
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的,也就是只有你丈夫去世,并没有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给他人的情况下,才由你女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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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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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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