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转让

本人于2009年7月与一个客户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原以为8月产权会下来,因开发商缘故至今未下来,该客户已付3万定金及12万货款,且已搬入我的房产居住,因现在房价上涨迅速,我也准备在外地购房,因客户需要办理按揭,现我想让他办理全权委托公证,让他把剩下的款一次性给我,或干脆选择解约,有无好的点子请赐教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09-12-状态:未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关于房款的支付,需要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执行,如果要变更,需要双方同意。
已经签订并履行的合同,无法随意解除。
合同中的条款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一方需要变更,一定要由律师审查合同条款后再出具法律意见,避免贸然决断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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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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