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负什么责任

情况是这样:我是装修公司的,正在施工一个会所,因为入户的水阀门坏了我要求业主通知物业处更换,物业处来人表示拒绝更换,并与业主协商由我方更换,因为没水会影响施工进度在业主再三要求下所以答应了解了,于是要求物业处配合关楼上总水闸工作,第二天我方开始更换了,经反复四次电话和物业处确认总闸是否关闭时均得到肯定答复,当我方工人开启更换阀门时水压依然很大,(当楼上总阀关闭状态时本层应该无水压了,顶多就是管底余水如缓慢放水可由管道间排水系统自然排除),这时由于水压过大而且阀门生锈老化阀门被水压冲了起来,自来水喷了出来,由于压力过大外力跟本堵不住了,于是询问物业处是否关闭了总闸,得到的依然是肯定的答复,我方要求重新检查确认并速速关闭,之后十多分钟一直未见水势变小,后经了解是物业处楼上总闸也是坏的跟本关不上,最后还是关闭了大楼总闸才把水关了,此时因为水量过多已无法由原排水系统正常排出,水已渗入楼下办公室,如今楼下提出高额赔偿,请问各位律师帮我分析下这里面的责任关系,即:施工方、业主、物业。谢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1-17-状态:未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1.不管你们的施工合同是如何约定的,经过协调,你们已经同意更换阀门,那么更换阀门的义务由你们来承担。
2.在更换阀门过程中由于物业的疏忽,导致漏水,损害他人的权利,该责任应当由物业来负。但你们需要有证据来证明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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