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与遗产
我的母亲去世了,留下有一套平房,现在要拆迁了。我们家有五个子女。如果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父亲只愿意为三个儿子要房产,不打算管我们两个女儿了。可我们两个女儿在遗产中应当有继承权。我们两个女儿想要得到我们应得的部分。
我想咨询:
1在拆迁中我们是否有权利提出自己的补偿要求,要求与其他兄弟一样得到一处房产。
2我们作为子女在拆迁中每人的继承权是多少?
3如果父亲与兄弟不支持我们,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身权利。
4在我个子女没完全同意的情况下房产有可能被转移吗?
补充提问:
如果在拆迁房内无户口是否能得到安置房?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1-17-状态:未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首先,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你家里的情况,你们兄弟姐妹与父亲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于母亲的遗产,应当平均分配。
其次,如果对于遗产分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你可以先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母亲的遗产进行分配,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来主张拆迁补偿的份额。
最后,如果对于遗产分配有异议,其他继承人无权单方对于该财产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