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

我家是在河北邢台一个县,那边即将开发,现在我一堂兄,想要用我一块场用地(原来打麦子用的一个场地)建设一个养狗的小厂,然后也打上地基了,他和我们签了一个字据,就是如果这块如果开发了得到赔偿还归我所有,我想问一下这样的字据是否是赔偿时一个法律上有效的依据?养殖用地的赔偿和耕地赔偿有什么区别吗?麻烦您给解释一下,谢谢您的帮助!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1-19-状态:未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1.首先要看你堂兄是否有租用土地的资格,如果具备此资格则你们之间的协议有效。
2.养殖用地和耕地在赔偿方面有一定区别。
3.还要看你土地的性质是什么,如果是耕地性质,则只能按照耕地标准来赔偿。

我咨询王琮玮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琮玮律师 > 王琮玮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