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到底属于谁
我结婚时,住在父母家,我是老小。兄弟姐妹都已成家,别居
九几年,房改房改革第二年,父母要我买下其名下房产,花了一万多,不到两万,房产名是母亲。
后来因为婆媳关系不和,经调解,父母方立下公正:“儿子儿媳搬离,待百年后再继承”。双方和解。儿媳搬离
现在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欲修改公证遗嘱(父亲部分已属于我,母亲部分原来也是我的,现在她想把她的部分平分给其他子女)
咨询一下:其一,房产权到底属于谁;其二,母亲要改遗嘱(房产证,原公证书都在我手里)能否改
补充提问:
钱是我出的,我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有,房产证在我手上,她怎么改?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1-19-状态:未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1.依现行《物权法》规定,房屋所有权人为产权证上登记的名义人。
2.经公证后的遗嘱,被继承人在世时也可以更改,但其只能更改属于自己的部分。另外,《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效力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