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房,我有权利要回我那一部分吗?
1999年我家平房拆迁,住房宅基地是大队分的,当时我刚高中毕业,分房子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在一起,因为我是女孩,所以在要房子的时候一再已以我是女孩已经长大要有独自的空间为由多要房产,结果分了一个三居一个两居,现在分别在我父母名下,2001年我家另一所平房再次拆迁,以同样的说辞有分得一个三居一个两居,现在已经售出。我想咨询律师,我是否有权利要回以我名义分得的房产。
补充提问:
我家两所平房的面积分别都只有50---60平米左右,另外我需要提供什么相关资料呢?请律师帮我说明,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19-状态:未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要看拆迁协议中是否有关于你份额的约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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