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解,确权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请您帮我看下到底谁有产权:
老太太有3个儿子,①(残疾人)七间②三间③四间
前提,②和③外面个有一套房,当时老太太跟着①住,就是最老的宅基地。随着拆迁老宅基地换新房了。
分家协议:
1.拆迁新建房屋十间,归①,②两人居住,①五间,②五间。
2.②原住的三间旧房,归③所有,但要承担①五间住房的装修费用。
3.③分到的三间旧房,其中两间其母有居住使用权,一间有支配权,活着的时候跟谁生活归谁所有,死后归③所有。
4.其母看病费用由三人平均分摊,住院期间或动弹不了的时候三人轮班照顾,
5,其母死后发葬费,有三人分担。
搬迁后老太太跟着③一起生活。
次分家协议法院认定生效,两年内没有申诉,两年后③因房产没确认弄到手,和老太太起了纠纷,把老太太挤出家门,老太太在别人家居住半年后,③感到事情不妙就想把老太太接回家,老太太表示不愿再与他生活,②知道此事将其母接到自己家一起生活10年,10年期间③的从来没有过问过老太太的生活(衣食住行,生病,住院),两人见面谁也不理谁,(③和老太太),在老太太跟②生活期间内,老太太看着②照顾自己和①的生活起居上感动了,表示愿意与②一起生活,老太太现在后悔当初的分家协议,现在不想把房子分给10年不理他的③,10年内去法院起诉过③,结果维持原判。
现在面临拆迁,所分的三间房户主还是②没有变更。
请问一下律师,现在这三者之间谁有产权(老太太?②?③?)
还有过了申诉期,老太太再也无法要回产权了么?分完以后,老太太没有属于自己的产权了!
补充提问:
感谢各位的回答,我闹请了,在我找个案例里法律是偏向狡猾的人,十分感谢各位,歇息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2-20-状态:未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该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协议,如果一方没有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则不能享有协议约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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