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2008年12月28日,我用自己的房产证在典当行高利息给我外甥贷款50万元,我本人做抵押担保人。无任何与外甥间的协议收据。2009年初外甥还了25万元,后来就不再偿还典当行贷款,至今连本带息68万元人民币,典当行因我是抵押担保人,要收我的房子。2010年我和外甥再律师事务所调解下签订了还款协议。定于2011年3月20日还款20万元人民币,2011年8月20日还款20万元人民币,2011年12月20日还款8万元人民币。剩余20万元人民币我自己承担。如果他逾期未还我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1-02-23-状态:已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凭协议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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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 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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