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司法强拆该怎么办?
我是归国华侨,家内和5个孩子(现就读于福建省泉州市各高初小学校)都是外籍人士。因为征收赔偿原因我们未能与拆迁征收人达成协议,所以我们一家人还居住在这房屋里。2011年2月22日我们收到了拆迁行政裁决书,裁决书里称我们若有异议,可在60天内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月中旬我们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1个月过去了,现在他们经常威胁我们要进行司法强拆。
我们该怎么样做?我们怎样才能保护我们的合法华侨财产不受侵害并受到合理赔偿?请专业爱心人士帮助我们!!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1-04-22-状态:已解决]
王琮玮律师的解答:
法律规定,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因此,拆迁方还是有权利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迁的。
你们在申请复议的同时,还需要积极与拆迁方协商,或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暂停或暂缓强制拆迁。
许多人认为拆迁是一件比较难解决的事情,而问题的焦点主要是双方对于补偿方案的异议,达不成一致意见,这种情况下,被拆迁方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在利益受损的同时,也要承担极大的精神压力,因此,建议不要采取对抗的方式,而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感谢你的建议,我们回好好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