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否要求撤销居间合同?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在6月26日和卖方及中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的居间合同,合同所写的房屋地址与房产证一致,居间合同为标准合同,没有关于该条款的其他补充协议.签订合同次日向卖方交付定金2万元,向中介缴纳中介费1.3万元。6月27日,中介发现房产证上的地址有误,与实际房源地址不符,经查证,房管局出具《天津市房地产权属登记簿》,证明房产证与房管局记录一致。中介说,房管局查询表明该房产在由公产变为私产时提交登记材料有误,导致房产证错误,即使按照房产证现有地址过户也不会有问题。但是中介出于谨慎要求卖方先去更改房产证地址,并把这一情况告知我,我在7月5日得知这一消息。我怕改后的房产证后期会有风险。所以想问,如果房主将房产证更改为正确地址(也就是房产证地址与居间合同地址不符),我签的居间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可以直接继续执行?我会有什么风险?我有没有权利撤销居间合同并要求返还中介费和定金?非常感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7-06-状态:已解决]
王稣律师的解答:

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你有权要求撤销合同,要求返还中介费和定金。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回复及时并提供了具体法律条文,对我帮助很大,非常感谢!

我咨询王稣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文浩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南 周口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医疗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合同审查 调解谈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稣律师 > 王稣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