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轨,我能提出离婚并要求精神赔偿吗?
小孩刚1岁,女方在孩子8、9个月大的时候说是外出打工,后没回过家,也没问过孩子的情况,现在我有充分的证据,她和别的男人同居,我想提出离婚,而且我想要求她支付精神赔偿费还有孩子的抚养费,并且前几年,她们家拿了我几万块钱,能不能要的回来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5-29-状态:未解决]
王稣律师的解答: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你可以要求她支付精神赔偿费。她对孩子不尽抚养义务,你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孩子归你抚养,让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你有借条或对方承认借过你家的钱,那么你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