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偿

我是一名河北邯郸市的警察,2013年3月1日,我勘查刑事现场时被出租车撞成左锁骨骨折,司法鉴定为伤残十级,2014年10月份经法院审理,对方已赔偿我交通事故损失,其中包括十级伤残补偿,我现在可以要求我单位工伤方面的补偿吗?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5-01-22-状态:未解决]
王稣律师的解答:

可以要求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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