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有没有时效

1995年至2005年单位欠我的工资要求劳动仲裁,有没有时效问题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8-24-状态:未解决]
马照辉律师的解答:

有时效问题,结果视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有以下要点:
若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你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单位不能证明的,你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若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如果你能够证明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若单位欠你的工资有欠条,可按照普通民事纠纷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执行民事权利诉讼时效规定。如果欠条上没有明确返还你工资的时间,不涉及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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