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赔偿培训费用的问题

本人在前公司入职时,签署了一份培训协议,内容是说接受了公司的培训后,若在服务期内离职,则要赔偿违约金。但后来发现,培训的内容只是新员工的入职培训。现本人申请离职,未满服务期,公司要求我赔偿该违约金,并扣除我本月的工资不予发放,还扣押我的证件。培训是入职培训,请问要赔偿该违约金吗?企业这样做合法吗?
补充提问:
公司解释说该培训费用用在培训教室的租用、电费、资料费等。
培训的内容是观看培训影碟(思想、素养提升类)和该公司部分员工授课(素养提升类和有关工作的基础知识培训),没有聘用外部人员。
他的这种培训算专业业技术培训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10-03-状态:未解决]
马照辉律师的解答:

补充说明中有些问题还是比较抽象,只能谈几点原则:一、有无培训费用不是判断专业技术培训的标准,没有费用支出也可以成为专业技术培训。没有费用产生的专业技术培训,不能设定服务期。二、泛泛的提升思想、素质的培训,明显不属于专业技术培训。但是,因为可能理解不同,还要结合具体内容判断。与工作有关带有针对性的所谓“素质培训”,可能构成专业技术培训。例如:外文翻译工作,为了胜任工作,安排培训接待中东地区外宾的礼仪,此种培训可以理解为综合素质培训,也可以界定为专业技术培训。应当从预先设定的培训计划、目的、要求、过程、协议等综合判断;“有关工作的基础知识培训”也是如此。例如:飞行员进行气象、雷达、飞行健康条件、反恐怖袭击,甚至飞行技术等基础知识培训,大多可判定为专业技术培训范围。关于费用前面谈过,培训费包括"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这一范围具有开放性,不易把握。一般情况下,单位没有支出凭证不会得到法律认可。您列举的“培训教室的租用”,可以构成培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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