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求助!家里老房前院,在一审时判给我家,对方不服上诉,在上诉期间拆掉了我家的房子。现在中院把案子发回重审,法官说没有了标的物没法判,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补充提问:
在对方拆掉我家老房后,已经报案,但公安局要先等到法院判决后才能执行。法院法官又说标的物已经没了,因为地上物没有了无法确权,案子没法判或是驳回。标的物是在对方上诉中院的时候拆的。
这样一来,等于对方拆房后,我家就因为没有标的物,法院可能要驳回。我想不通法律程序怎么会这样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8-18-状态:未解决]
沈晶律师的解答:
可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拆除房屋的损失。如不明可来电详细咨询《法治进行时》沈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