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宇明律师文集
金某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判决书
时间:2009-03-13 12:06:50 作者:dreamerlawyer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认定被告人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22套,销售金额达172960元。辩护人认为专用间谍器材应经相关部门进行鉴定,现仅有1套器材经过国家安全部鉴定确认为专用间谍器材,其他21套未经鉴定的器材不级作为认定的证据,检察院起诉时完全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拘役五个月零八日。。
原文链接:
http://zhongyuming.fabao365.com/article/view_52359_30007.html
钟宇明律师
执业机构:
广东启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广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取保候审 私人律师 合同纠纷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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