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怎么办?
我是1994年在海军服役,是体育兵。人员类别是文职军官、军衔是8级3档、职务档次是13级4档。我于2003年转业,当时回到地方已经安排工作,后有广州某基地想继续让我回来从事体育工作,用商调函把我从家里的单位调到广州基地,属于正常的工作调动手续。由于来广州基地大强度的训练,2005使我不幸的患上了慢性肾炎。当时基地让我养病同时也慢慢恢复训练,在基地的要求下我在2009年坚持打完了第十一届全运会。就在今年基地突然让我一次性买断,不准备对我的病情负责。我当时来广州不是工作调动关系吗?像我这样的情况单位可不可以就这样让我买断?这样对我今后的生活没有保障,我该怎么办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5-10-状态:未解决]
李仁尚律师的解答:
基地的做法不合法,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护你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