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20多年的婚姻換來是丈夫國外重婚,並不撫養和要趕走妻子

丈夫在國外重婚, 在中國的房子可以隨便轉名送給他的二奶嗎,幾乎,26年才回國一趟。還是10年前的,老婆仍然等待沒有再婚,育有一女,已登記合法夫妻,但是他和二奶在國外也登記結婚育有兒子,我們可以要求支付精神和生活賠償嗎?因為他現在準備把老婆徹底趕出他買的房子, 要轉名給他的二奶和他們兒子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4-09-状态:未解决]
邹春杰律师的解答:

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及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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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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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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