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帮我

我是来郑州做装修的农民工,在前不久我接了一家饭店装修,后来经过饭店老板的介绍找来了几个临时工(只是口头协议,没有签劳动合同),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临时工没有把活动脚手架的刹车关上,导致从上面摔下来了,到目前为止我已经付了16000元的医药费,饭店老板付了4000元(我们一共是20000元),现在伤者基本上已经康复了,但是他不出院还一直在医院打营养针,并且伤者家属还叫我给他赔偿30000元,我实在是拿不出来那么多钱!也不知道遇见这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请大家帮帮忙告诉我该怎么处理?这属于我的责任吗?还是说伤者\我和饭店老板三方都有责任呢? 希望朋友们给我点专业意见,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处理?难道真的让我自己赔偿伤者30000元吗?我想让伤者家属经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但是他们就是不起诉我,非要私了, 现在伤者家属一直在我家住着,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家人的正常生活,遇见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0-05-11-状态:已解决]
王俊晓律师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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