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问题

大家好!
不好意思打扰大家工作。请问:1.我有结婚证(两人未到现场办理)婚姻是否
有效。
2.我儿子现在二岁零六个月。我想要孩子抚养权
3.他让我脸上打成重伤(有照片、同事证言)
4.他和第三者已经有了个男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5.请问去公安机关报案(是事发地还是户籍所在地报案)急需!!!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4-15-状态:已解决]
田晓峰律师的解答:

1、《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你的情况不属于无效婚姻。2、孩子的抚养权要从双方经济条件及是否有利孩子健康成长方面考虑归属。3、重伤有法医鉴定的话,可报案,属公诉案件。4、构成重婚系自诉案件可到法院直接起诉。5、重伤系刑事案件,由犯罪行为地管辖。当然向犯罪行为地公安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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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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