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向培养合同违约

2006年的时候我弟与山东省、山东科技大学、枣庄矿业集团签订免费定向培养合同,毕业时去枣庄矿业集团工作至少八年。(合同中违约一项中说 若毕业后不去工作或擅自考取研究生属违约,要付违约金,注:考研时征求了一位老师的意见,并签字)可是在今年1月,我弟考中了中国科学院兰州地质研究所,并决定去读研。我想问的是关于违约的情况:
1,是不是我们只要付违约金就可以了吗?
2,如果对方不同意违约该怎么办?
3,或是同意违约但刻意拖延时间以至于我们拿不到档案等(中国科学院兰州地质研究所大约6月份要档案),不能去读书这又该怎么办呢?
4,在办理违约的过程中又该注意哪些问题?
5,您有哪些建议呢?
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4-20-状态:已解决]
田晓峰律师的解答:

你弟承担违约金,解除合同就可以了。其后对方不给档案,可起诉法院要回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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