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能评上伤残吗?有十级工伤吗?
各位老师,你们好,我前几个月在单位干活时受了伤,右手食指做了指端残留缝合手术,右手食指没了指甲,我的食指末节关节点还在,就是末节骨头断了,少了一块,也就是食指比以前短了15-20mm。现在想申请认定工伤?请问这能评上伤残吗?有十级工伤吗?麻 烦您了。。 【如评不上伤残,单位不会赔多少,如申请工伤,必被炒鱿鱼。这样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还有,工伤鉴定标准里的几个问题-------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请问我这种情况够上那一条了?请指教,我实在弄不明白这些职业术语,还请您给讲解讲解,谢谢啦,非常感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4-30-状态:未解决]
田晓峰律师的解答:
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51种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十级工伤或职业病。
(26)一手指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右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3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你的情况构成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