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近三年,至今未拿到房产证。
本人于2007年11月在燕郊购买了一套房产,2008年11月办理入住,至今未拿到房产证。
打电话咨询开发商,开发商称:地税未给办理收税业务,因此拖延了很长时间。
但是咨询燕郊地税局,地税局称:提交上来的,现已办理完。
曾在网上看过多条有关开发商未按时办理房产证而被业务集体上诉的咨询,所以不知我和我们小区N多人的这个情况,可不可以诉讼开发商而胜诉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5-19-状态:未解决]
田晓峰律师的解答:
当然可以,按合同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