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四万多刚装修完的店铺,就要让我们搬走,我要怎么维权?
这个店面是70多平方,我们已经租了三年,今年是第四个年头!每年都是一年一签。根据了解这店面已经在七年前被一姓林的房东买下,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店面始终没有交付给这个姓林的房东,暂由开发商保管,而开发商又欠工头的钱,又把店面抵押给工头。
因此我们头两年是跟工头承租的,每月三千元的租金。到了第三年续约的时候,又变成了跟开发商签约。每年的二月份是合同到期需要续签的时间。
第三年合同到期后,开发商没有按合同规定提早通知我们是否可以续约,但仍然开出通知书,让我们去银行给他们交店租,我们也按时交纳。
交完店租后,我们认为这就是他们开发商同意续租的信号,因此就着手重新装修。
等我们装修好,经营了近一个月,突然通知我们说,店铺已经交给姓林的房东。
而姓林的房东,要求把房租从3000元涨到5500元,不同意这个租金就立即搬店走人。
我们跟他们沟通,要涨也不能这样个涨法,适当涨一些。如果按附近的行情,3000元都已经算是高租金了。开发商也根据实际情况,劝房东不要漫天要价。
我们认为:开房商把店铺租给了我们,又没有及时跟我们沟通,以致于我们认为可以续租而花了重金去装修,损失是很大的。
现在我们只要求把装修费赔偿给我们,或者其它合理的说法,而不是让我们成了冤大头。。。。
各位见多识广的律师,给我指点指点。。。谢谢!
补充提问:
能给我一些具体的操作方法吗?谢谢!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10-05-19-状态: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