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为生命负责?
前天我一个朋友因为喝醉酒开摩托车摔倒了,人掉到桥底下了。当时他们两个人,开车的那个躺在路边被110发现,而我朋友掉到桥底下面竟然没人知道,路面跟桥底只是相隔四五米高,就是因为执法人员的粗心大意导至我朋友丧失了宝贵的生命,他才三十几岁,家里有老婆,一个四岁多一点的女儿们还有一个两岁多点的儿子。真让人感到痛心。发生意外的时候是凌晨两点多,直到早上才给路人发现,发现时已经没有呼吸了。如果当时执法人员认真搜寻的话,我朋友就不至于要掉命,因为执法人员的粗心大意导致一个一个家庭支柱丧失了宝贵的生命,使两个小孩子失去了父亲使一个完整的家从此不再完整。谁要为这条宝贵的生命负责呢?我朋友家里的孤儿寡妇谁来照顾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5-20-状态:未解决]
田晓峰律师的解答:
你朋友的死亡应当由肇事司机负责,没有证据证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