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到哪里递交?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每月多少钱?
夫妻双方已经分居,孩子一岁半,由女方抚养,男方至今未给过一分钱的生活费。
请问:
1、 离婚手续应该如何办理,在哪里办理?(女方户口在南宁,男方户口在贵港,结婚登记处在贵港。)
2、 关于孩子的扶养费该如何定,每月多少钱,给付方式怎样为好?男方赖着不付的话,能申请强制执行吗?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0-07-01-状态:未解决]
田晓峰律师的解答:
双方协议离婚,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单方离婚,到法院起诉。孩子抚养费按月支付,有固定收入的按 收入20%-30%给付。判决给付的抚养费可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