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应当连同其上的建筑物一起设定抵押权,单就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在实现抵押权决断确实存在很大问题,仅就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是很难行得通的。 建议,商品房既然已经完工,可与开发商协商变更抵押合同,将与债权额同等价值的房地产一同进行抵押。